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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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
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测测试”或“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西测测试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一)担保暨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合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 2.60 亿元,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投资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理等,授信期限 1 年。具体如下:
授信额度(万
序号 申请主体 银行 授信期限
元)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
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科
技支行
招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
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
新技术开发区支行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实际融资额度,以上授信具体数额、授信期
限、担保有效期等最终以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授
信期限内,上述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二)关联关系
鉴于本次交易事项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作为保证人,在
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规定,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关联方,上述连带责任保证事宜构成关联交
易。
(三)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1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泽新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
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该事项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李泽新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3,257,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86%,通过
西安华瑞智创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4,317,106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5.12%。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解决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需
要担保的问题,支持公司的发展,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
担保,具体数额以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及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担保有
效期限与授信期限亦以公司与银行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亦无需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本次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支持了公司的发展、解决了公司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需要担保的
问题,且本次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李泽新先生对公司的支持,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2023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60亿元,授信期限1年,并由公司实际控制
人李泽新先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李泽新
先生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体现了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对公
司发展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
信提供担保是正常的担保行为,且本次担保公司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亦无需提
供反担保,有利于促进公司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泽新先生为公司申请银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利
于公司获取银行授信额度,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担保事项公
司为纯受益方,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形,未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
因此,监事会一直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
易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实际控
制人李泽新先生本次无偿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支持公司的发展,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综上
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西安西测测试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关联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徐鑫军 葛文兵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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